【電子消費劵】周四起可領第三期消費券 最遲2月累積夠4000蚊合資格消費!
政府日前提醒,約300萬名以八達通登記政府電子消費券、並於本年8月1日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,因在11月底已累積滿4000元的「合資格消費」,將可於本周四(16日)起拍卡領取第三期消費券1000元。
政府表示,上述市民只要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4000元,第三期1000元消費券便會在達標後的下一個月16日發放。市民最遲須在明年2月底達標「合資格消費」,可趕及於明年3月16日,獲發尾期消費券。
政府亦提醒,透過支付寶香港、Tap & Go「拍住賞」或WeChat Pay HK領消費券的市民,其所有消費券的使用限期將於12月31日屆滿。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過後自動失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