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離婚|應如何告訴孩子? 專家:毋須詳細解釋因由 共享親職 給孩子兩個快樂的家
【明報專訊】曾是演藝界公認的模範夫妻郭晉安與歐倩怡,以及林祖輝與姚嘉妮,早前相繼宣布離婚,震撼娛樂圈。事實上,隨着時代發展和不少人對婚姻觀念的改變,香港的離婚率持續高企,並超越全球的平均率,惟當夫婦育有子女的話,離婚便不再單單是兩個人的事,如何處理好「婚後事」,給孩子兩個快樂的家,成為至關重要的課題。
文︰沈雅詩
2023年香港港的粗離婚率(每千人口中,有多少張離婚判令)為2.38,高於全球的平均率1.65,而相比本港在1993年粗離婚率只有1.27,30年的增幅高達87%。
另根據政府統計處去年發布有關單親人士的主題報告,在2021年,本港約有72,279名與18歲以下子女同住的單親爸媽,當中屬離婚或分居的合共約58,755人;而跟父或母同住的18歲以下單親孩子則約有94,508人,雖然報告未有詳列當中有多少兒童是來自離異家庭,但若以離婚或分居的單親爸媽佔整體單親父母的八成比例推算,估計目前生活於離異家庭的孩子,約有75,000人,數目可不少。
視為「生意伙伴」 為子女謀福祉
當婚姻走到盡頭,雙方湧現負面情緒,甚至彼此心生怨懟,這些狀况都不難理解,惟若身兼父母角色,香港家庭福利會(下稱家福會)家福中心社工施婷婷強調,再難也要繼續溝通下去,「夫妻關係可以完結,但親子關係是永遠不會改變的」。她提議,大家不妨把對方視作「生意伙伴」,不需帶任何男女感情,合作唯一目的,就是要把子女的福祉放到最大,把對他們的負面影響減到最低。
為使小朋友日後也能跟另一方的父或母輕鬆自在地相處,施婷婷說,家長可毋須太詳細解釋離婚的因由,也不要在子女面前數說對方不是,「在你眼中,對方未必是一個好的配偶,但不代表他/她不是一個好的爸爸/媽媽,小朋友自己會分辨得到。反而更加需要讓小朋友知道的是,大人這個決定,並不會影響他們作為父母的身分。即使爸爸媽媽日後分開居住,只代表孩子有兩個家,不論與爸爸或媽媽,依然可以經常見面和保持聯繫,他一樣會得到二人的疼惜」。
家福會「賽馬會放晴•再『喜』航多元家庭支援計劃」社工何美紅亦認同,成年人的感情事很複雜,誰對誰錯,孩子不易理解,所以輕輕交代離婚的決定就可以了,例如說︰「爸爸媽媽一起生活,傾談不來或感情不好時便會吵架,大家都很不開心。所以爸爸媽媽決定分開生活,那便不需要再吵架,我們都會覺得開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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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孩子選擇「跟邊個」 徒添壓力
她提醒,夫妻協議離婚後,便應該傾談好子女往後的生活安排,切忌叫小朋友自行抉擇,「『你想跟邊個吖?』一條看似簡單的問題,其實大大增添孩子的負擔,因為爸爸和媽媽,兩個也是他最愛的家人,無論揀哪一個,都會令另一方不開心。既然如此,就不要讓小朋友陷入這種『忠誠矛盾』之中」。
父母離婚,很多時都令小朋友衍生很多情緒,施婷婷指,面對人生巨變,孩子需要時間消化,家長應予以體諒和包容。「小朋友要慢慢適應兩個家的生活,在這個過程,他們心裏或許仍然有擔心、不安,以致多了脾氣和情緒。家長可嘗試開放多些機會,給子女提出疑問,了解他們的困擾所在」。
何美紅補充,也見過一些離異家庭的子女因渴望父母能復合而刻意製造行為問題,「小朋友在學校可能會突然間變得很『曳』,他們的目的,是想家長被(老師)召見,那爸爸媽媽便有機會因為要見老師而再聚在一起。假如父母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、不理解子女這份小心思的話,便會埋怨小朋友頑皮,有很多責怪」。
雖然遭遇家庭遽變,孩子有不安、鬧情緒,甚至有倒退行為,例如尿牀、啜咬手指等,都屬於「正常」,施婷婷提醒,假如家長也嘗試過回應和處理,但情况仍持續發生,又或者家長自己都未預備好去面對小朋友的狀况,便需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。例如家福會都有為離異家庭兒童提供個案服務、小組活動,透過不同層面,陪伴孩子一起跨越難關,勇敢面對人生新階段。
[Happy PaMa 教得樂 第509期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