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肆放寬|員工不適合接種疫苗、小童長者沒「安心出行」點算?

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午(27日)公布放寬社交距離措施,其中食肆可有4種運作模式為「ABCD」類,當中包括要求食肆員工、食客接種新冠疫苗,以及食客用安心出行等條件。本文整理相關措施要點。


Q:若食肆員工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,如何應對?

.員工須提供醫生證明書及填寫健康申報表,政府會提供標準範本;員工亦須每7天作一次鼻腔及咽喉拭子合併樣本的核酸檢測;若提供虛假資料須負刑責,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


Q:若小童及長者沒有智能電話使用「安心出行」掃描食肆的二維碼,如何進入食肆?

.15歲以下小童,有成年同行者使用「安心出行」便可獲豁免;而65歲以上長者可用表格登記到訪資料進入食肆


Q:食肆如何確認食客有接種疫苗?

.政府提供食肆以「D類」營運模式,食客須至少已接種首劑新冠疫苗,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已研發流動應用程式,將於4月29日前供食肆下載,食客須向食肆出示針卡上的二維碼供食肆掃描,應用程式掃描二維碼後會按已打第一針疫苗、已打兩針疫苗並相隔14天、以及錯誤二維碼3種情況,分別呈3種不同顏色讓食肆確認;該流動應用程式不會顯示食客個人資料


Q:食客如冒認針卡持有人進入食肆或酒吧等6類處所,食客及相關處所有何刑責?

.當局並沒授權食肆或酒吧等6類處所取得食客身分證以核對個人資料,食環署及相關部門執法人員巡查時,將向提供不真確、虛假資料者發出5000元定額罰款通知


Q:如食客未能接種疫苗,可否以陰性檢測證明及提交申報表替代?

.食客只可以在食肆「D類」區域出席飲宴時用替代方案,參加宴會食客須打第一針疫苗,如基於健康理由不可接種疫苗,須填寫申報表及提供醫生證明書,並提供飲宴前3天內的陰性檢測結果


Q:婚禮、周年股東大會、宗教聚集等16歲以上參加者,至少須接種第一劑疫苗,如參加者因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,如何應對?

.參加者可填寫申報表,並向群組聚集組織者及處所負責人提供醫生證明書,以及出示14日內的陰性檢測證明;如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處所須負刑責,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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