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含甜味劑飲品」多含糖 最甜一罐13粒方糖

【明報專訊】消委會測試51款預先包裝的含甜味劑飲品,部分聲稱「低糖」、「無糖」,而四成飲品游離糖含量達建議每日攝入量上限的一半,當中10款更屬對學生而言是「高糖」飲品,卻仍添加俗稱「代糖」的甜味劑,甜上加甜。消委會稱過量攝取甜味劑可降低味蕾敏感度,令人更嗜甜,因而攝入更多糖和熱量,長遠可致肥,有可能增加患冠心病、中風甚至死亡風險。今次測試就發現,有兩款運動及能量飲品的甜味劑含量較《食品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》建議高出4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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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款屬對學生高糖

甜味劑屬於代糖,甜度高蔗糖約100至數百倍,但不影響血糖水平,不被人體消化及吸收,適合糖尿患者。消委會測試51款預先包裝含甜味劑汽水、運動及能量飲品、果汁、乳酸飲品、有味瓶裝水等,當中15款聲稱「低糖」、「無糖」的樣本全部符合每100毫升不超過5克及0.5克糖的要求。根據衛生署發出《學生小食營養指引(適用於中、小學)》 對糖含量高的準則,飲品每百毫升超過7.5克便屬高糖分飲品,今次測試中有10款飲品屬對學生高糖。


甜味劑甜度高 徵糖稅致改用

測試的51款飲品中,DIABOLO Dragon Fruit Plum Flavoured French Soda含糖量最高,每百毫升達14克,一罐含66.2克游離糖,相當於含逾13粒方糖。參考世衛組織建議,一個每日攝入2000千卡能量的成人,不應攝入逾50克游離糖,即飲用該罐飲品已超過每日建議糖分攝入量30%。今次測試共有20款飲品的游離糖含量達該建議每日攝入量上限的一半或以上,但全數仍添加甜味劑。

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,甜味劑的甜度高,加上逾18個國家對含糖飲品徵收糖稅,不少飲品公司改以甜味劑調味。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副主席雷永昌引述,有研究顯示每天飲用兩杯或以上250毫升含糖或甜味劑的無酒精碳酸飲品的人,相比每月飲用少於一杯含甜味劑無酒精碳酸飲品的人,其死亡率分別高出8%及26%。


兩能量飲品甜味劑含量高建議4倍

本港沒有針對甜味劑含量上限的規例,但測試發現,運動及能量飲品「5-hour Energy」 Orange及「5-hour Energy」Peach Tea分別每千克含1560毫克和1590毫克三氯半乳蔗糖,較《食品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》Codex General Standard for Food Additives(GSFA)中「飲品類」食品的建議甜味劑含量(每千克含300毫克三氯半乳蔗糖)高出4倍。

(消委報告)